许多朋友对民品典当行业抵押和质押常常混淆,虽然只有一字之差,但是区别确实大相径庭。
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典当行业的两种业务模式,抵押和质押的区别。
什么是抵押?
抵押,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,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,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、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。
简单来说,你的东西还是你的,你还可以拿来用,使用权还是在你的地方,但你不能转让东西的所有权。
举个例子,你住的房子抵押了,你还是能够继续居住,实际使用不发生任何影响,但是你如果打算把房子卖了的话,就得先将房子抵押注销,然后才能过户。
什么是质押?
质押,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,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,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的价钱优先受偿。
简单来说,你的东西还是你的,但是东西的使用权你失去了,换句话说,东西在债权人的手上。
举个例子,你的金条质押给了典当行,你的金条就交给典当行保管了,虽然典当行没有处置这些金条的权利,但是你也不能将这些金条继续存放在自己家了。
01
生效界限
抵押要登记才生效,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。
02
标的
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以不动产为主,还有部分特殊动产,比如房子、船舶等;质押则以动产、财产权利为主,比如汽车、股权等。
03
效力
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,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,又能体现留置效力。
04
变现的方式
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,而质押则多进行直接变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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